工信部出台《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管理办法》 规范卫星频谱使用
周明通信产业报2026-10-15 16:004,891 阅读

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《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对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申请、使用、管理作出系统规定,保障卫星通信产业健康发展。
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是卫星通信系统运行的基础。随着全球卫星通信产业快速发展,频率轨道资源日益紧张。国际电信联盟(ITU)对卫星网络的申报、协调和登记有严格规定,各国需要在卫星发射前完成频率协调。
《办法》明确了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的申请程序。申请单位应当向工信部提交卫星网络资料,包括卫星轨道位置、频率使用计划、发射时间等。工信部将对申请进行技术审查,符合条件的向国际电信联盟申报。
《办法》还建立了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的使用评估机制。对于已申报但长期未使用的频率轨道资源,工信部有权收回并重新分配。这一规定旨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避免资源浪费。
在卫星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,《办法》特别强调了对大型星座系统的频率管理。申请大型星座系统的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频率兼容分析报告,证明其系统不会对现有卫星网络造成有害干扰。
《办法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。工信部表示,将配套制定实施细则,指导企业做好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的申请和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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